| 索引号: | 123407110636425536/201703-00003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体分类: | 文体旅游 郊政办 惠企政策库 企业 企业 |
| 成文日期: | 2017-03-20 | 发布日期: | 2017-03-20 10:36 |
| 发文字号: | 郊政办〔2017〕1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大通古镇景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郊政办〔2017〕17号
南部城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各有关单位:
《关于大通古镇风景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方案》已于3月5日区政府常务会2017年第3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关于大通古镇风景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方案
为规范大通古镇景区建设管理运营,提升景区整体形象和知名度,同时为远期打造5A景区奠定坚实基础,切实理顺大通镇、管委会、大通旅游公司在古镇景区建设管理运营中的关系,不断做大做强景区,打响大通旅游的品牌,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为标准,打造全省一流的文化旅游风景区”的目标定位,实现古镇景区“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人才配置最优化、管理运营最便捷、资产保值增值最大化、业态发展最丰富”的目标,并切实建立健全、有序、高效的景区内部管理机制。
二、运营管理模式
古镇景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按照“政企分开,分工合作”的原则进行,景区的行政管理、社会事务、项目建设由大通镇和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的经营管理、项目融资等由大通文化旅游发展公司负责。
(一)事权分工
大通镇:根据行政管理权限行使辖区政府城市管理、综治维稳、土地征迁、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能。
管委会:根据区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实际确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务院《风景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负责做好景区内自然、生态、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2.依据相关上位规划,编制大通古镇风景区总体规划、建设详细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建设,编制单体旅游项目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景区内行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保障景区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自主经营。
4.负责景区内旅游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旅游服务条件;
5.协助大通镇政府做好风景区内的环境保护、综治维稳、文明创建及景区内的征迁、安置等工作;
6.负责旅游风景区沿边岸线整治,协助国家级淡水豚保护区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
7.根据管理权限代表区政府领导大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研究拟定大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年度经营考核目标。
旅游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在管委会领导下承担以下职能:
1.负责景区的对外宣传、招商引资,制定景区营销策划战略规划和年度营销计划,开展景点市场营销推介;负责景区营销活动的策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景区景点日常经营和安全维护、旅游资本运作、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融资等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3.以景区为依托,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景区旅游文化事业。
(二)人事权分工
大通镇:根据行政管理权限,调配其服务景区建设管理的城管、项目征迁管理等人员。
管委会:
1.推荐大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报区委、区政府研定。
2.经管委会党工委批准,成立景区支部,管委会机关及旅游公司、影视产业园党员隶属于景区支部。
旅游公司:在管委会领导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内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由管委会推荐,报区委、区政府研定;其他工作人员由旅游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拟定员工招聘计划,报管委会研究同意,按人事管理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开考聘并由旅游公司统一管理、考核。
为利于大通古镇风景区综合长远发展需要,大通影视传媒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参照旅游公司管理模式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