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07110636425536/202011-0000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郊区政策通 | 主体分类: | 郊政办 其他 交通出行 民生政策库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00:00 |
| 发文字号: | 郊政办〔2020〕4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铜陵市郊区交通运输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896875 |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铜陵市郊区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郊政办〔2020〕40号
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铜陵市郊区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铜陵市郊区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交通事故防范及各类突发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铜交安联〔2020〕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全区实施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不包含高速公路以及县、乡、村农村公路,县、乡、村农村公路仍按照“四好农村路”要求沿用农村公路路长制)。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强化“人命关天、责任如山”的担当精神,牢固树立“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的必胜信念,紧密围绕幸福美丽新铜陵、新郊区建设大局,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主要任务,在全区国、省道实行路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防范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工作目标
推动国省干道全面实行“路长制”,按道路进行梳理,实行一路一长,属地范围分段负责,确立区级总路长、分路长、路段长。实现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做到重大突发情况、严重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得到及时有效应对,不发生因管理不力造成严重交通堵塞,不发生因交通事故造成堵路、堵桥、闹事、械斗、哄抢等涉车涉路群体性事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健全组织架构
全区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刘磊任区级总路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理、区公安分局局长吴良旺任区级副总路长,副区长翟刚任G236、G330、G347、S221道路郊区段分路长,本行政区域内有国省干道的乡镇办及村(社区)行政负责人为路段长。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章继明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职责
区级总路长、副总路长负责领导全区国省干道“路长制”工作,承担督导、调度职责。分路长是所辖道路的“路长制”工作负责人,各乡镇办、村(社区)路段长是所辖路段“路长制”工作责任人,各级路长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路长决策部署。
1. 定期召开道路交通会商会议,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源头排查、隐患治理等工作。
2. 遇紧急情况、恶劣天气或重大交通事故、重要节假日大流量,现场调度处置,在特殊时段、路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值守等相关工作。
3. 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安排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
4. 根据党委政府安排,担负其它与道路交通相关职责(组织协调危化品运输监管、治超治限、环境整治以及道路沿线文明创建等)。
(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1. 在总路长领导下,牵头督导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应急预案。
2. 督促各责任路段负责人及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组织日常联合巡查。
3. 根据总路长指令,下达交办任务,开展应急指挥调度,推进各部门保安全、保畅通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4.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其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国省干道“路长制”工作已纳入市对区年度平安建设综治考核工作,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主责,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对“路长制”工作的领导,亲自过问、周密部署、靠前指挥。
(二)明确责任,细化制度。各乡镇办要按照辖区国、省道及沿线建制村分布情况,进一步明确路段长,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路段长和专班工作职责,真正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对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进一步量化、细化。
(三)加强调度,接受监督。各乡镇办要切实加强对路段长及工作专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级调度。配合做好国、省道路长公示牌的设置、维护工作;对“路长制”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担负起“路长制”工作的职责。
(四)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乡镇办及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均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同时各乡镇办要结合实际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国省干道路段长名单,联络员及路段长名单均于11月27日前报送(联系人:许一凡,电话:2896875,报送地址:735180111@qq.com)。
附件:1.铜陵市郊区路长制联络员名单填报表
2.全区国省道、高速公路路长制填报表
附件1
铜陵市郊区路长制联络员名单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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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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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区国省道、高速公路路长制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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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 |
辖区道路(公里数) |
涉及的乡镇办名 |
乡镇办路段长 |
涉及的村(社区)名 |
村(社区)路段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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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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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 |
G236 |
大通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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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0 |
周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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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瑶湖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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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洲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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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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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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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7 |
灰河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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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洲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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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1 |
桥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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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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