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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23407110636425536/201706-0000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郊政办 营商环境政策库 其他 “放管服”改革 其他
成文日期: 2017-06-01 发布日期: 2017-06-01 00:00
发文字号: 郊政办〔2017〕4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协调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铜陵市人民政府令

 

 

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协调发展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郊政办〔201744

 

南部城区建设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铜陵市郊区协调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1           


铜陵市郊区协调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铜陵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实际情况,扎实推进协调发展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尊重五统筹”的城市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城镇建设与乡村建设协调发展,同步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跨江发展,加快构建幸福美丽新郊区。

二、工作目标

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积极推进拥江发展。统筹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加快江北区域新型城镇化进程,开展大通镇扩权强镇试点,将其打造成特色乡镇,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和智慧郊区建设步伐。完成全区乡村建设规划及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引领,促进城乡协调、一二三产业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协调、我区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

统筹区域生产要素资源,构建开放的大交通格局,支持推动G3铜陵长江大桥、G347G330S221等项目建设,完善区域内交通网络,打造通江达海、干支衔接的水陆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推动江北港新区建设,将其打造成拥江发展和南北联动的先导区。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招引知名企业,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港城一体发展。

1. 推动江北港新区建设,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好江北港新区总体规划,科学选择江北港新区起步区,抓紧布局和实施一批带动性强、支撑作用大的重大工业、交通项目。(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商务局、南部城区、灰河乡、大通镇、桥南办。排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支持港投公司推进江北、横港港区现代航运枢纽设施的建设,做好江北港新区建设协调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南部城区、灰河乡、大通镇、桥南办)

3. 发挥郊区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业与服务业互动发展、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上的优势,努力成为全市拥江发展的桥头堡。(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农林水务局、南部城区、灰河乡、大通镇、桥南办)

4. 推进码头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码头沙场废弃物,对拆除的码头和非码头设施进行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商务局、南部城区、灰河乡、大通镇、桥南办)

5. 提升交通通达能力。推进省道S221G347G330等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现“三年计划两年完成”,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办)

6. 协调市相关部门规划重点建设一个江南小城镇和一个江北生活集中区,努力建成全市拥江发展的桥头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发局、区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商务局、南部城区、大通镇、桥南办、灰河乡、普济圩社区)

7. 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1个,水毁修复工程汛前全面完成,显著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务局、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二)加快城乡一体发展。

1. 因地制宜,培育建设产业上“特而强”、机制上“新而活”的特色小镇,为转型发展增添新动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发局、区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商务局、南部城区、大通镇)

2. 实施大通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完成龙苑、凤苑小区改造工作,打造功能完善、生活便利、舒适宜居的住宅小区。(责任单位:大通镇、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

3. 实施大通、桥南片区13个项目改造,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妥善解决店门口区域安置问题。(责任单位:区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大通镇、桥南办)

4. 治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加强源头监管和巡查力度,全面规范用地秩序,管好用好土地资源。(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区国土局、区征收中心、各乡镇办)

5. 抓住国有企业所在辖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政策契机,做好安铜、铜山、普济圩等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基础设施移交、承接工作,力争有效解决远郊居民饮用水问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经发局、区征收中心、区农林水务局、区商务局、安铜办、铜山镇、普济圩社区)

6. 加快大通重点镇建设,力争打造成为5万人口以上的中心镇。到2020年,培育建设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美丽宜居乡镇。(责任单位:大通镇、区住建局、区经发局、区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南部城区)

7. 振兴乡镇办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大通镇、铜山镇、灰河乡等大面积农业耕作区主要推进机械化种植和集约化养殖,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务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各乡镇办、普济圩农场)

8.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省级中心村2个。(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务局、区住建局、各乡镇办)

9. 大力推进“3651”行动计划,实施规划引领、交通便捷等6大工程,完成2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各乡镇办)

10. 进一步完善民福、古圣、白鹤等安置小区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大通镇、桥南办)

11. 加强全区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农林水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办)

12. 推进大通澜溪路、永平路、和悦路修建工作。(责任单位:大通镇、区住建局、区征收中心、区财政局)

13. 发展提升商贸和社区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用“互联网+”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构建“店商+电商+服务商”模式,完善城镇共同配送网络,让居民生活更便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14.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社区光纤改造“最后一公里”工程,提高宽带普及率和免费无线网络覆盖率,完成“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区信息办,各乡镇办)

15. 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植树造林,森林覆盖率达到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务局,各乡镇办)

(三)促进产城一体发展。

1. 实施重点项目攻坚突破,着力推动71个市重点项目建设。力促东苑码头工程等17项目开工建设,皖能六期第二台百万机组等13个项目竣工。(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文体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风景区管委会、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2. 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保险、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健康养老,培育壮大电子商务、楼宇经济、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着力打造区域性购物中心、消费中心。(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局、区农林水务局、区财政局、风景区管委会、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3. 以大通镇成功入选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为契机,充分挖掘大通古镇、南泉禅寺等山水旅游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推进大通古镇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景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进一步健全旅游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景区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文体局、风景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大通镇、铜山镇)

4. 强化景区品牌营销,切实加强与省内外文化旅游投资企业和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宣传部门、旅行商及营销策划企业的对接合作,积极参加营销推广活动,切实提升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风景区管委会、各乡镇办)

5. 推进与泛华、银江等公司的项目合作,引入更多的合作伙伴,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项目为基础的特色小镇合作、保护、开发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风景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南部城区、大通镇)

6. 充分挖掘和保护古镇旅游资源,策划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赛事、节会活动,支持淡水豚保护区承办江豚保护主题论坛。招引传统工艺、精品民宿等入驻大通,进一步完善旅游要素,打造大通文化旅游小镇。(责任单位:风景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文体局、区财政局、大通镇)

      7. 紧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契机,合理优化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区农林水务局、区财政局、南部城区、各乡镇办、普济圩农场)

8.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化工、建材、钢铁行业中的传统企业加快改造提升,鼓励和支持其异地改造、转产转型或者实施关闭停产。(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协调发展专项工作,成立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区经发局、区商务局、区农林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征收中心、区文体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国土局,南部城区建设管委会、大通风景区管委会、乡镇办、普济圩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协调发展行动小组。协调发展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专项小组研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协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推进机制

 建立并完善联络员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协调解决实施协调发展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小组对协调发展行动负总责,负责明确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年度任务等,指导、督促专项行动计划的组织落实,定期向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汇报等。

      (三)严格督查考核

       坚持日常督查与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推进协调发展行动工作的跟踪检查、督促督办,及时监测各单位对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四)强化舆论宣传

 根据相关新闻发布制度,各牵头单位在本领域积极做好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等工作,同时做好本领域典型案例的经验总结和提炼,力争有1个以上的工作亮点在全市产生影响。

 附件:铜陵市郊区协调发展行动2017年任务


附件

铜陵市郊区协调发展行动2017年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目标任务

牵头

领导

牵头单位

协同责任单位

1

推进港城一体发展

协助市相关部门,推动江北港新区建设,加快并高起点编制江北港新区总体规划,科学选择江北港新区起步区,抓紧布局和实施一批带动性强、支撑作用大的重大工业、交通项目。

 

区住建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2

支持港投公司推进江北、横港港区现代航运枢纽设施的建设,做好江北港新区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区住建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3

推进码头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码头沙场废弃物,对拆除的码头和非码头设施进行绿化美化。

 

区住建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4

提升交通通达能力。推进省道S221G347G330等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现“三年计划两年完成”,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区住建局

各乡镇办

5

配合开展推进国家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市建设

 

区经发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6

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1个,水毁修复工程汛前全面完成,显著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区农林水务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

7

加快城乡一体发展

因地制宜,培育建设产业上“特而强”、机制上“新而活”的特色小镇,为转型发展增添新动能。

 

区住建局

南部城区、大通镇

8

实施大通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完成龙苑、凤苑小区改造工作,打造功能完善、生活便利、舒适宜居的住宅小区。

 

大通镇

区政府有关部门

9

实施大通、桥南片区13个项目改造,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妥善解决店门口区域安置问题。

俞茂进

区征收中心

区住建局、大通镇、桥南办

10

治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加强源头监管和巡查力度,全面规范用地秩序,管好用好土地资源。

俞茂进

区行政执法局

区国土局、区征收办,各乡镇办

11

加快城乡一体发展

抓住国有企业所在辖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政策契机,做好安铜、铜山、普济圩等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基础设施移交、承接工作,力争有效解决远郊居民饮用水质量问题

刘晓兵

区财政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

12

进一步完善民福、古圣、白鹤等安置小区服务设施

 

区住建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大通镇、桥南办

13

大力推进“3651”行动计划,实施规划引领、交通便捷等6大工程,完成2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工程。

 

区住建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

14

加快大通重点镇建设,力争打造成为5万人口以上的中心镇。到2020年,培育建设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美丽宜居乡镇。

 

大通镇

区政府有关部门

15

振兴乡镇办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大通镇、铜山镇、灰河乡等大面积农业耕作区主要推进机械化种植和集约化养殖,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区农林水务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农场

16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省级中心村2个。

 

区农林水务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

17

加强全区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区环保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

18

推进大通澜溪路、永平路、和悦路修建工作。

 

大通镇

区政府有关部门

19

发展提升商贸和社区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用“互联网+”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构建“店商+电商+服务商”模式,完善城镇共同配送网络,让居民生活更便利。

 

区商务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20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社区光纤改造“最后一公里”工程,提高宽带普及率和免费无线网络覆盖率,完成“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目标。

 

区信息办

各乡镇办

21

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植树造林,森林覆盖率达到目标要求。

 

区农林水务局

各乡镇办

22

促进产城一体发展

实施重点项目攻坚突破,着力推动71个市重点项目建设。力促东苑码头工程等17个项目开工建设,皖能六期第二台百万机组等13个项目竣工。

 

区经发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风景区管委会,各乡镇办

23

促进产城一体发展

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保险、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健康养老,培育壮大电子商务、楼宇经济、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着力打造区域性购物中心、消费中心。

 

区经发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风景区管委会,各乡镇办

24

支持建设产业集群镇,争创经济发达镇。

 

区经发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

25

以大通镇成功入选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为契机,充分挖掘大通古镇、南泉禅寺等山水旅游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推进大通古镇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景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进一步健全旅游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区文体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风景区管委会,各乡镇办

26

强化景区品牌营销,切实加强与省内外文化旅游投资企业和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宣传部门、旅行商及营销策划企业的对接合作,积极参加营销推广活动,切实提升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

 

区文体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风景区管委会,各乡镇办

27

推进与泛华等公司的项目合作,引入更多的合作伙伴,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项目为基础的特色小镇合作、保护、开发机制。

 

区住建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风景区管委会,大通镇

28

充分挖掘和保护古镇旅游资源,策划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赛事、节会活动,支持淡水豚保护区承办江豚保护主题论坛。招引传统工艺、精品民宿等入驻大通,进一步完善旅游要素,打造大通文化旅游小镇。

 

风景区管委会

区政府有关部门,风景区管委会,大通镇

29

紧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契机,合理优化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区国土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各乡镇办、普济圩农场

30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化工、建材、钢铁行业中的传统企业加快改造提升,鼓励和支持其异地改造、转产转型或者实施关闭停产。

 

区经发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南部城区、各乡镇办

31

推进“旅游+”发展战略,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下大力气推进影视文化、特色餐饮、现代农业等业态快速发展

 

风景区管委会

区政府有关部门,大通镇

32

进一步健全旅游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风景区管委会

区政府有关部门,大通镇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7-06-01 00:00 来源: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