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分类: |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
| 名称: |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郊区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铜陵市郊区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
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发现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历史遗留矛盾纠纷,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化解,着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三、主要任务
1.排查纠纷底数。各地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信访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深入排查,并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2.积极稳妥化解。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主要依靠乡镇、村级组织化解。对确实难以化解的纠纷,要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
3.建立长效机制。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机制、教育疏导机制、研究分析机制、集中调处机制、联合督查机制、回复反馈机制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四、责任分工
(一)区级统筹。建立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移交重点线索,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汇总摸排情况和化解成效,并及时向区领导小组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乡、村组织落实。各乡镇(办)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辖区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深入、化解有效。
(三)部门协同。各地农业、自然资源、公安、司法、信访、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确保按实施方案序时进度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25日)。自上而下动员部署。各乡、镇(办)要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展开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22日-3月31日)。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要求,各乡镇(办)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坚持边排查边化解。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见附件5,下同),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乡镇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汇总后形成排查报告,经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于3月15日前报区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区级将适时组织对乡镇(办)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并统计汇总本地排查情况,形成排查报告,连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县(区)汇总表》,于3月20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调处化解阶段(4月1日-5月31日)。各乡镇(办)按照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对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区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纠纷化解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地要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办)要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经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6月1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区级专题报告,经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6月20日前报市联席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党委和政府要把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
(二)密切部门协作。各乡镇(办)农业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要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针对措施。
(四)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既立足当前,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办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区。
(五)定期上报信息。各乡镇(办)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按照要求向区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报告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附件:1.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2.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3.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工作调度会议制度
4.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员表
5.相关表格
附件1
铜陵市郊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区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相关事项,督促各级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全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二、组织规则
领导小组会议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信访局、区残联、区妇联等部门和乡镇(办)政府组成,区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
区委副书记李文庆、区政府副区长章建华担任领导小组会议召集人,区委办吴福陵、区政府办沙闻超和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许龙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会议成员。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会议日常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建议。
(三)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区委、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提出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派员带队或参加督导;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
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文庆 区委副书记
章建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许 龙 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福陵 区委办副主任
沙闻超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戴丽丽 区委组织部
杨纲要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章泽红 区委统战部
左郁祯 区委政法委
姜盛春 区人民法院
胡升起 区检察院
石国红 区民政局
汪 勇 区司法局
潘 颖 区财政局
周真奎 区住建局
谷同生 区农业农村局
黄圣香 区退役军人局
张 玮 区信访局
王光耀 区残联
朱爱华 区妇联
张 杰 区公安局分局
梁刘应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孙晓辉 大通镇
谢红兵 老洲镇
夏桃平 陈瑶湖镇
陆 地 周潭镇
何卫东 铜山镇
仇 智 灰河乡
康 俊 安铜办
附件3
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
议办公室工作调度会议制度
(送审稿)
一、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每月7日、22日召开二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二、会议召集人:办公室主任。
三、参会单位: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四、议事内容:
1. 通报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推进情况;
2. 乡镇(办)及成员单位工作汇报(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内容,乡镇好经验好做法1-2个);
3. 研究解决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对策建议;
4. 下一步工作部署安排。
五、相关要求:
1. 凡需提交会议决议事项,乡镇(办)及成员单位需提前做好前期工作,议题成熟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2.会议决定事项,乡镇(办)及成员单位严格执行贯彻落实。
附件4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会议
联 络 员 表
|
单位 |
姓名 |
科室 |
职务 |
电话 |
电邮箱 |
|
区委办 |
方齐成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2899600 |
tljqqwb@163.com |
|
区政府办 |
陈德法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
|
|
区委组织部 |
张传明 |
组织室 |
工作人员 |
2896623 |
1036736663@qq.com |
|
区委宣传部 (网信办) |
程洪沐 |
宣传部 |
工作人员 |
2896998 |
1016299318@qq.com |
|
区委统战部 |
赵同 |
区委统战部 |
工作人员 |
2896648 |
1325921313@qq.com |
|
区委政法委 |
查风琴 |
区委办维稳督导室 |
负责人 |
2896624 |
1137083140@qq.con |
|
区人民法院 |
林辉 |
民事审判庭 |
副庭长 |
2896136 |
林辉 |
|
区检察院 |
田甜 |
第二检察部 |
书记员 |
15256605662 |
471350576@qq.com |
|
区公安分局 |
马俊 |
治安大队 |
大队长 |
2682331 |
|
|
区民政局 |
钱玉瑾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2896694 |
1160317206@qq.com |
|
区司法局 |
周梦佳 |
办公室 |
科员 |
2866148 |
|
|
区财政局 |
王皓月 |
办公室 |
科员 |
2896813 |
2267106708@qq.com |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袁新锋 |
办公室 |
科员 |
2896853 |
1058840900@qq.com |
|
区住建局 |
方晓舟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2897820 |
|
|
区农业农村局 |
王根 |
农经站 |
科员 |
2896933 |
|
|
区退役军人局 |
左琼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2899021 |
787928940@qq.com |
|
区信访局 |
邢红玉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18315516962 |
656328613@qq.com |
|
区残联 |
王光耀 |
残联 |
工作人员 |
15856984626 |
1586579821@qq.com |
|
区妇联 |
王晓宇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2896642 |
2965361828@qq.com |
|
大通镇政府 |
盛道德 |
农办 |
主任 |
13856245236 |
|
|
老洲镇政府 |
孙曙初 |
农办 |
主任 |
13966626227 |
2399077558@qq.com |
|
陈瑶湖镇政府 |
黄权 |
农办 |
主任 |
13956531395 |
|
|
周潭镇政府 |
吴成华 |
农业综合中心 |
主任 |
18205562699 |
|
|
葛建中 |
城建办 |
|
13865102528 |
|
|
|
铜山镇政府 |
余涛 |
农业农村办 |
工作人员 |
18956621686 |
545903320@qq.com |
|
灰河乡政府 |
刘振 |
土地所 |
工作人员 |
18955152833 |
|
|
安铜办事处 |
戴张送 |
社会事务办 |
主任 |
13866607556 |
daizhangsongchen@qq.com |
附件5
入户调查登记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
户主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 份 |
□干部 □中共党员 □群众 |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
是否本村村民 |
□本村村民 □外村村民 □城镇居民 □其他 |
||||
|
纠纷基本信息 |
土地类型 |
□宅基地 □承包地 |
|||
|
纠纷对象 |
□个人(涉及 户 人) □村民小组 □村集体 □政府 □政府部门 |
||||
|
纠纷原因 |
宅基地 |
□确权 权属 □审批 □占用 □处置 □住宅继承 □拆迁安置 □其他 |
|||
|
承包地 |
□确权 □权属 □处置 □农村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他 |
||||
|
主要内容 |
(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
发生时间 |
|
||||
|
受理时间 |
|
||||
|
纠纷化解情况 |
□尚未处置 □正在化解 □已化解 |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土地 类型 |
纠纷原因 |
当事人 姓名 |
纠纷对象 |
涉及户数 和人数 |
发生时间 |
受理时间 |
化解情况 |
责任 主体 |
责任 领导 |
牵头指导 部门 |
|
宅基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包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