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铜办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13:37
发布机构:郊区安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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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铜办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办〔2024〕31号
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安铜办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
2024年9月9日
安铜办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郊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着力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加快建设彰显“山水铜韵”的“四宜四美”和美乡村,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和美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千万工程”经验,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公共配套服务提升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美化提升村容村貌,着力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实现“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二、工作重点
按照“抓点、连线、扩面”推进思路,在全办全面开展提升专项行动。要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基础上,自然村达到“五有”和“五能”标准,“五有”,即:供水有保障、垃圾有收集、污水有序排、沟渠有管护、村民有精神;“五能”,即:无功能的废弃房屋能拆除、房前屋后能摆齐、旱厕能改造、居家陈设能收拾、一般的村做到产业能培育。实现村庄“屋内庭院”“线上整治”“面上清洁”同步开展。
(一)“点上”加强房前屋后整治。按照“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的工作标准。农户庭院达到“四净两规范”:农户院内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物资摆放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农户个人要求“四勤两参与”: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
(二)“线上”加强“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主干道沿线、河道沿线和办公场所周边、建成区周边、景区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清除沿线暴露垃圾、粪堆杂物、柴草秸秆等;拆除露天粪坑、废弃猪圈、简易旱厕等;整治沿线村容办貌,修缮出新围墙;整治、规范沿线露天废品收购点。
(三)“面上”全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紧紧围绕“清洁乡村、净美家园”主题,在全办36个自然村庄全域开展以“清理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废旧广告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压茬开展春、夏、秋、冬四季战役,推动实现常态长效、成风化人。
三、时间安排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专项行动从2024年9月开始,到202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全面排查阶段(到2024年9月25前)。按照“办包村、村包组户”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自然村入户排查(详见附件1),坚持“一户一策”,制定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到2024年10月底)。根据排查的问题,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间”整改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自然村入户排查坚持“完成一户、整改一户”,及时销号,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到2024年12月底)。各村居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位置,组建工作专班,分管领导负总责,成立三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综合督导组,对村(社区)进行督导。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推进相关工作。村居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村事务办牵头抓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等按职责分工落实,负责督导,村居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排查组织、整改落实、资金保障等具体落实有关工作。
(三)大力宣传发动。村居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引领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组织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打响“美丽庭院”创建品牌。明确农户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权利和义务,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
(四)强化工作调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农村事务办统筹调度,定期召开调度会。村居每月25日前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报农村事务办,每月30日前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督导组成员;
2.自然村入户调查登记表;
3.自然村入户调查汇总表;
附件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督导组
第一组督导组负责督导马鞍社区
组 长:戴张送
成 员:姚承知、陈文君
第二组督导组负责督导旗星村
组 长:韩宗训
成 员:左金义、朱周敏
第三组督导组负责督导牧岭村
组 长:杨 敏
成 员:黄 源、胡 奇
附件2:
自然村入户调查登记表
村(居)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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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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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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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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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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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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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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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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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个人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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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较好□ 较差□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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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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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沟渠有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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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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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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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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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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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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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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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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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能的废弃房屋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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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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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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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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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前屋后能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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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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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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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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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厕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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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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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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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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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如:院内不干净、室内不干净、厕所不干净、畜禽养殖管理不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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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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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户类型根据实际填写脱贫户、监测户、特困供养对象、低保户或一般户;
2.调查情况由调查人员根据入户调查实际情况选择,家中无庭院、沟渠、废弃房屋、旱厕、畜禽的,该项调查情况可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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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人员:(签字) 入户调查时间:
附件3:
自然村入户调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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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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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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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个人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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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沟渠有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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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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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能的废弃房屋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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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前屋后能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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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厕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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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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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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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存在的问题请在对应表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