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11MB0U0675XF/202403-00042 | 组配分类: | 学生评优奖励 |
| 发布机构: | 郊区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名称: | 铜青联〔2024〕7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铜陵市“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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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铜陵市委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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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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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铜陵市工作委员会 |
铜青联〔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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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铜陵市“红领巾奖章”
三星章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教育主管部门、少工委,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根据《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 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铜陵市“红领巾奖章”评选方案》,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少工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铜陵市“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分为个人三星章和集体三星章。个人三星章、集体三星章由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推荐。
二、申报标准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
1.年龄在6-14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学习“四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逐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理想信念。
3.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队章,乐于奉献和服务,为少先队组织出力献策。
4.主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爱学习、爱劳动、爱锻炼,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友善待人、乐于助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善于创造、勇于实践,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心向党”“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6.县(区)少工委推荐候选人需近一年内获得“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市教体局团委推荐候选人需近一年内获得“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
1.少先队大队
(1)大队辅导员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2)高度重视“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制定争章计划,规范开展基础章、特色章和一星章工作。
(3)中、小队组织健全,少先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阵地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常态化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规范使用“红领巾奖章”章样图案。落实分批入队,规范召开少代会,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4)积极组织队员学习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组织的希望和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学习队章、队史、少先队基本知识、基本礼仪,增强队员党团队衔接的组织意识。定期开展校内外辅导员学习培训、工作研讨,加强少先队工作交流协作。
(5)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主动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故事,以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方式广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讲解员”“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
(6)县(区)少工委推荐的获章候选大队原则上须在近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市直有关学校符合以上条件后由市教体局团委择优推报参与评选。
2.少先队中队
(1)中队辅导员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一般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者积极申请入党的优秀教师。
(2)根据学校争章计划,按照年级和学生特点制定具体争章细则。要利用少先队活动课,按照“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的流程,面向全体少先队员规范开展争章工作。
(3)中、小队组织规范设置,建好中队角等组织阵地,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较好。定期开展少先队小骨干轮换,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4)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主动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积极参加“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心向党”“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
(5)县(区)少工委推荐的获章候选中队原则上须在近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市教体局团委推荐的市直有关学校的中队需近一年内获得“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
三、评选名额
(一)本次评选指标分配方案在充分考虑近年来各县(区)及市值所辖学校少先队工作开展情况基础上,由团市委、市教体局和市少工委协商确定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类申报指标(见附件1),下发到各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
(二)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少工委将择优对各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推报对象进行差额表彰。各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要严格按照所分配的申报指标进行足额推报。如未能足额推报,将按比例反推实际表彰名额。
(三)各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推荐的集体中少先队大队、中队占比为1:3。各地推报的“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候选人至少有5%是留守儿童。校外少先队组织占一定比例。枞阳县、义安区、郊区少工委推荐的个人或集体中来自农村少先队的候选人或集体数量不低于本类评选分配名额的30%。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真正把优秀个人(集体)推选出来,确保选树的典型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二)本次评选活动将遵循民主、公平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应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公示要提供市、县两级少工委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核实后将予以通报。
(三)各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要结合评选活动,深入挖掘事迹突出、有代表性的优秀典型,借助报纸、电视、广播以及微信等平台做好宣传,培养选树可学可亲可近的榜样。
(四)各县(区)少工委和市教体局团委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统一寄送至团市委学少部,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学少部邮箱。
联系人:赵旭
电 话:0562-5822813
地 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5319号三楼学少部
邮 箱:ahtltswxsb@sina.com
附件:1.全市“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三星章申报指标分配表
2.铜陵市“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申报表
3.铜陵市“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申报汇总表
4.铜陵市“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申报表
5.铜陵市“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铜陵市委员会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少先队铜陵市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全市“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三星章申报
指标分配表

|
类别 单位 |
个人 |
集体 |
|
枞阳县 |
93 |
30 |
|
铜官区 |
83 |
35 |
|
义安区 |
77 |
25 |
|
郊 区 |
44 |
15 |
|
市直有关学校 |
15 |
11 |
|
其 他 |
10 |
4 |
|
总 计 |
320 |
120 |
注:以上为申报名额,按一定比例差额表彰。
附件2
铜陵市“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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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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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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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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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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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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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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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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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内担 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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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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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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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3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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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获奖情况只填写县(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开展的评选、表彰等,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比赛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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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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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少工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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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少工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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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体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少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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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铜陵市“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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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在学校及中队 |
“红领巾奖章”争章情况 |
其他获奖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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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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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
xx学校少先队大队 xx中队 |
获得基础章、特色章、一星章、二星章情况 |
1.xx年xx月获得xx比赛/活动xx奖 2.xx年xx月被xx单位评为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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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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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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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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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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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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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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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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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候选人为留守儿童请在备注栏标注留守儿童;2.候选人为农村少先队员请在备注栏标注农村。
附件4
铜陵市“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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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队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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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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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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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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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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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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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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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获奖情况只填写县(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开展的评选、表彰等,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比赛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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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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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少工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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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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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少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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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铜陵市“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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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大(中)队名称 |
队员数 |
辅导员 姓名 |
政治 面貌 |
联系方式 |
“红领巾奖章”争章情况 |
其他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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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x学校少先队大队xx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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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集体一星章、二星章等情况 |
1.xx年xx月获得xx比赛/活动xx奖 2.xx年xx月被xx单位评为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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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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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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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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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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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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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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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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