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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9.6
0
18.4
1.5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郊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4万元,增长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为本年无出国公务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02万元,增长34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2万元,增长20%,增长原因主要是上一年度以2022决算数配套预算计算,疫情减少了决算支出,2023年度预算不足,公车维修费无法列支,本年度按预算文件标准核算公务用车运行费,我院7辆公务用车,其中1辆为混动车,6辆为燃油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原因主要是从上级转移支付列支,在追加预算中,不在年初预算中显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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