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铜山镇
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铜山镇
>
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领域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索引号:
113407110031055296/202606-00067
组配分类: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发布机构:
郊区铜山镇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铜陵市郊区职业介绍办事指南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6-06-12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郊区职业介绍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6-12 09:19
来源:铜山镇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文本下载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4.强化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完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建立企业用工调剂服务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用工服务活动,推进校企对接、乡企对接。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
二、承办机构
铜陵市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
服务内容:提供
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
四、申请条件
有就业意愿且具有就业能力和从业资格的待业人员。
五、申报材料
1.携带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递交个人就业意向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有就业意愿的上述人员到区公就中心填写个人申请,并予以登记。
2.受理:区公就中心对具备就业能力和资格的人员开展职业介绍和就业规划,推进其与用人单位对接,提供就业岗位供其选择,给出就业建议供其参考。
七、办理时限
服务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理地点、电话
铜陵市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562-2896825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