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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D051001/202401-00028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听证会】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关于召开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等七乡镇办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更新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有效性: 有效
【听证会】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关于召开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等七乡镇办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更新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49 来源: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拟举行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等七乡镇办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318日上午9:00

(二)地点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

听取汇报并讨论郊区老洲镇等七乡镇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更新成果的合理性、可行性

三、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代表在申请参加听证会时,对听证事项应有明确的书面意见、建议。拟定听证代表15人至30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遴选。

本行政区域内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申请成为听证代表。

四、报名办法

(一)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3117时,现场登记地点为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本公告所列人数的,所有申请人为听证代表;听证代表的申请人数超过本公告规定人数的,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待听证代表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对项目成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办公室

(四)未尽事宜,请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自然资源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2-2891032

    箱:1628713868@qq.com  

特此公告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郊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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