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部门征集】关于印发《大通镇2023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意见征集公告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和各部门:
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现将《大通镇2023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3月1日上午9:00前将反馈意见反馈至镇党政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中共大通镇委员会
大通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和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郊森防指【2023】3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控时间安排
集中防控时间:2023年4月1日至5日,每天上午7点至下午5点整,如遇雨水天气取消防控,镇防办将另行通知。
防控人员安排
1、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镇防办全体成员在岗、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全体人员在岗。
2、各村(居)社区、经合社专(兼)职护林员全员在岗值守。
3、镇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全部集中,分组巡逻、值守。
4、镇抽调的文明祭祀劝导员按要求在岗履职(部门负责人负责按时间、地点通知到位)。
5、镇民政办做好花园山公墓森林防火工作。
6、大通派出所安排一定警力在岗。
所有在岗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岗,确需请假的,须报镇指挥长批准。
三、防控工作安排
1、镇指挥长要坐镇指挥,亲自部署,深入一线督查,充分掌握本区域防控情况,及时调剂防控力量。
2、各村(居)社区、经合社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每个防控点不少于2名护林员的要求。所有专(兼)职护林员要按照网格化安排全部到岗到位、履职尽责。集中坟区护林员蹲点值守、劝导,散坟点防控区域护林员循环巡查、劝导,工作时间为6:30—17:30,所有护林员保持通讯畅通,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参与扑救。
3、重点防控点仍由包片负责人负责,一般防控点由各村(居)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负责,负责做好防控工作人员到位、时间到位、器材到位、劝导到位、红袖章配发到位。
4、各包片负责人原则上不安排在防控点值守,主要负责对本辖区防控开展情况循环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与镇防办保持信息互通。
5、大通派出所按照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处理好突发事件,对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依据《治安处罚法》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好各防控点正常祭祀秩序。
6、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及各防控点负责人要特别注意早上、中午和傍晚等薄弱时段防控人员安排,做好交接工作,禁止出现防控时间空白点。
7.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如发生火情,火情信息要立即上报镇防办,避免迟报、漏报和多头报送。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在上报的同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及时报告扑救动态,初判可能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镇防办及时报告区防指。
8.镇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集中待命,由镇人武部统一调度。
四、防控纪律
1、各村(居)社区、经合社、护林员严格按规定全员在岗巡查、值守,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报镇包片负责人同意,包片负责人要做好防控力量调剂。镇包片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离岗的需报镇指挥长同意,现场要明确一名同志全权负责防控指挥工作。
2、严格森林防火纪律,对野外用火和网格化包保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对包保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照《铜陵市郊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五、相关保障
1、车辆安排:党政办安排两辆防火专用车,保障督查、物资运输、应急等工作。
2、后勤安排:在集中防控期,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做好防控工作人员中午盒饭等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火灾时,党政办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扑救队员的盒饭和饮用水保障工作,并组织车辆派送到位。
3、器材安排:镇防办做好防火器材库管理,对扑火器具所需油料和消耗物资进行补充,并做好防火器材调运工作。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再次对村级防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对消耗物资及时补充,备足防火器具油料,确保随时调用。
4、其他安排:在发生火灾时,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做好火灾发生地带路人、砍路人的召集工作,配合应急队员开展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