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铜陵市郊区新闻发布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由我来为大家解读《铜陵市郊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起草背景
(一)应急预案制订背景。
原《铜陵市火灾事故扑救应急预案》于2011年印发实施以来,我区积极落实预案要求,在全区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直以来我区未制订具体预案,且原市级预案与当前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消防安全的新期待不相适应,与当前整体火灾形势不相适应。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区直相关部门防范化解风险、应急管理、救援处置职能有所调整,亟需制订我区火灾事故预案。
(二)应急预案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铜陵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铜陵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铜陵市郊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及时制订我区火灾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框架
为更好地适应和应对火灾事故的新形势、新变化,健全我区火灾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职责,优化应对程序和措施,有效保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开展。
《火灾应急预案》共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评估火灾风险,对事故分级标准进行说明,明确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第二部分主要是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对区级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组成进行了规范,对成员单位和灾害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第三部分是监测预测,包括预防、监测、预测等内容。第四部分是预警与信息接报,对预警级别、预警发布与解除、预警措施、预警措施变更和解除、信息接报与处置等内容进行了说明。第五部分是应急处置与救援,对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扩大响应、应急联动、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等处置机制进行了明确。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社会救助、恢复重建等内容。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主要是应急救援队伍保障、现场救援和装备保障、通信保障、医疗救护保障、经费保障等。第八部分主要是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第九部分是附则,对责任与奖惩、制定与解释、预案修订、预案实施等内容进行规定。
三、起草过程
2023年2月13日至15日,郊区消防救援大队印发了《郊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反馈表,征求郊区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等26个成员单位意见,收到了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个单位的2条修改意见,并进行了充分采纳。2023年2月21日区政府召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对预案进行研究讨论,会议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陈来娣主持,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个单位建议3条意见,并采纳。最终形成《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在反复修改完善后,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并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3月21日,《铜陵市郊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郊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应急预案定位
《火灾应急预案》作为全区较大以上(含较大)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处置的指导性文件,是构建定位科学、分工合理、协同一体的火灾事故应对体系的重要抓手,必须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细。主要用于指导全区火灾事故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事后恢复重建以及机制保障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
当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时,由区政府成立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区较大以上(含较大)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为解决火灾事故现场秩序可能出现混乱的问题,由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并根据火灾事故处置情况进行调整。下级人民政府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现场的各方救援力量要接受现场最高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
(三)启动应急响应
区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由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二级响应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三级响应由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四级响应由区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启动一、二级响应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由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四级响应由区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决定。
(四)信息搜集报送
区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及其有关部门接报火灾事故后,要立即核实并向上级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较大以上(含较大)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向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殊情况下,经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后,可直接向市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火灾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火灾事故,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关于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根据需要,一般火灾事故信息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区经开区管委会发布;较大火灾事故信息,由区人民政府或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定下,由区人民政府或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市级相关部门发布。可能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火灾事故信息,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下,区委宣传部、区外事办(区政府办)、区应急指挥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五、创新举措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火灾事故扑救应对工作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区级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组成进行了规范,对成员单位和灾害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对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火灾风险,事故分级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使得《铜陵市郊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能够及时更加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更加贴合当前整体火灾形势的要求。
一是优化调整成员单位和明确职责。我区机构改革后,区直相关部门防范化解风险、应急管理、救援处置职能等方面都有所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各项职责,确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明确,行动有序高效。
二是优化监测预测和响应机制。针对我省气象变化特点,新版《预案》对四个预警等级的指标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进入应急状态,机构按照相关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三是调整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区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以便更符合当前救灾工作实际,提高《预案》可操作性,确保市级预案与区级预案有序衔接。
四是规范应急响应和信息搜集报送。《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对火灾事故报告、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突出强调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同时,强调各责任部门或单位加强信息发布事前审核。
六、保障措施
《预案》从制度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监测预测保障、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保障、环境监测保障、舆情监测保障等方面明确了保障要求,细化了保障措施,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铜陵市郊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新闻发布会解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