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郊区桥南大通片区一片区土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要求,结合郊区发展需要,组织编制了《铜陵市郊区桥南大通片区一片区土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郊区范围内,片区具体位置东至铜都大道,南至中迪4S店,西至现状林地,北至车管所桥南分所;涉及铜陵市郊区古圣社区,总面积10.7648公顷,其中农用地4.3394公顷,建设用地6.4254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4.0112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是落实铜陵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落实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的需要、满足片区与郊区产城融合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用地主要用途为商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和公园用地。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商业商务功能和交通枢纽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批准的《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建设区及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经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一张图”系统套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商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和公园用地等,《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3年,方案实施符合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56%,全部为其他公益性用地。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实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城镇建成区;有利于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为当地人民提供大量隐性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21〕2号)规定执行。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郊区分局(地址:铜陵市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邮编:244011,联系人:周著孟,联系电话:0562-2896855)书面反馈意见。
附图:
1-铜陵市郊区桥南大通片区一片区土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片区位置图

2-铜陵市郊区桥南大通片区一片区土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片区用地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