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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起草制定了《关于成立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镇直各单位进行征集意见,请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4月7日下午5:00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8861012,邮箱:601037314.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关于成立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集体经济合作社、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经镇政府同意成立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未保委”)。现将镇未保委工作职责、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村(居)社区、集体经济合作社和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介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任: 黄海涛
副主任:张宇程华芳任亮 陈李
委员: 吴爱平、齐国顺、周固元、李燕、丁弘杰、
吴永先、鲁林、盛道德、华道义、陈文娇、袁媛、卢静、
王思娟、吴义明、严四刚、徐振武、章升红、陈华杰、方卫峰、蔡文俊、许飞、严世耀、朱迪、陈前胜、吴 久、陈世平
镇未保委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主要承担镇未保委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镇未保委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镇民政办鲁林同志兼任,镇未保委设联络员,由镇民政办、大通司法所、镇社会事务办、大通派出所、镇卫健办、镇团委、镇妇联各1名同志作为镇未保委办公室成员负责参与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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