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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有什么工作要求?
答:1.摸清企业底数,树立高企培育意识。经开区、各乡镇办要及时同步了解辖区内企业的情况。要重点招引技术含量高、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同时在签订投资协议时,需要企业明确两年内申报高企。2.增强企业底蕴,夯实高企申报基础。经开区、各乡镇办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引导企业核心技术进入高新技术领域,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要鼓励支持企业和各大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工作;高企培育库内的企业都应当编制年度研发计划,设立研发投入辅助账,规上企业还要及时填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中的研发投入107-1表和107-2表;引导企业加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每年都要申请3-4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企业申报高企夯实基础。3.力保现状高企,实现数量稳中有升。督促现有的高企,规范研发投入,按时缴纳企业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年费。尤其是涉及申报高企材料中所提及的企业核心知识产权,要确保及时缴纳年费,维持有效。做到现状高企全部都能通过重新认定审核,实现高企总量只增不减。
郊科经〔2022〕9号 关于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doc
咨询部门:科经局
解读人:科经局局长陈良兵
联系人:张婉莹
联系方式:289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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