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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11707117/202106-34228 组配分类: 机构队伍
发布机构: 郊区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郊区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导工作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08
有效性: 有效
郊区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导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08 03:22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认真做好督学责任区工作,充分发挥督导职能,促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准备阶段

  1. 明确分工,做好对接。根据督学责任区工作要求及工作职责,明确对每一所责任区学校的具体工作内容,并对责任区督学进行明确分工,将督学分工告知被督导学校,与学校做好工作对接。
  2. 申报备案,提前告知。责任区督学深入责任区学校前,要向教育督导部门申报备案,以便于督导部门掌握责任区督学的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督导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督导前要提前两天告知被督导学校。随机督导、督导部门安排的明查暗访可不提前告知。

二、督导阶段

  1. 出示证件。责任区督学进入学校后,先要向被督导单位的负责人出示《督学证》,表明身份,说明本次督导的目的和内容。
  2. 进行督查。督学亮明身份,与校方说明来意后,开始进行督查工作。通过查阅档案、实地勘查、座(访)谈了解、问卷调查、深入备课组、课堂听课等形式,多方搜集信息,进一步了解情况,及时填写有关工作记录。
  3. 现场反馈。督导结束后,责任区督学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领导、教职员工现场反馈意见,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填写《责任区督学随访督导检查记录》,由被督查单位负责人和责任区督学签字认可。

三、总结阶段

  1. 工作总结。责任区督学每学期要对责任区督导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其内容包括:责任区工作的基本概况、典型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2. 情况上呈。教育督导部门每季度汇总各责任区的督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处理,对相关问题做出督导结论或下达整改通知书。
  3. 材料存档。将督导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及督导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归类,由督导室负责存档。

四、跟踪问效阶段

对于教育督导部门下达的意见书,责任区督学还要对被督导学校进行适时回访督导,跟踪督查学校整改的进度和效果,直至问题完全整改到位。督学可以针对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