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各教育主管部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提升我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将6-15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信息录入学籍系统,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录入学籍,并由学校安排教师对本校的送教上门学生开展送教活动,可以安排送政策、送知识、送温暖等活动,具体要求参见《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6号)。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录入学籍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前。各教育主管部门将再次修改后的《安徽省残疾适龄儿童受教育情况调查表》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汇总后将重新上报省教育厅。
2、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立即对残疾学生信息进行维护,认真填写特教学生专有信息中如残疾类型、特教学生就读类型等信息,学生其他信息中如健康状况、身心障碍等信息,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3、各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义保经费,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较多的学校,按照《铜陵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建立资源教室,对负责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对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给予适当的交通和工作补贴。接受残疾儿童入学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计划,建立台账,及时总结。市教育局将适时对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考核内容。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6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