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单位:
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起草制定了《大通镇关于郊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镇直各单位进行征集意见,请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月17日下午5:00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8861012,邮箱:601037314.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大通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大通镇关于郊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
各村(居)、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打造“食安郊区”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郊区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总要求。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加快产业发展,推动社会共治,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加快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全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
二、创建目标
力争到2022年中,在区食安办的统筹指导下,全镇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食品生产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监管到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运行协调,安全追溯不断完善,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全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征程、再上新台阶,确保郊区顺利创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党委、政府会议每年至少分别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至少1项重大、突出问题。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加强食品安全办公室建设,有效发挥镇级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2.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食品监管队伍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覆盖率要达到100%,建立健全食品工作人员培训机制,逐步建设职业化监管队伍,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经费保障到位。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将食品安全经费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专项经费均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
(二)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1.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制和承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良好操作规范,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等直接用作肥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建立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2.集中规范管理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责任。开办者应组织进行抽样检测,设立检验信息公示牌并每日公布抽检结果。
3.规范畜禽屠宰管理。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行为,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继续强化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环节的监管检查,出厂(场)肉必须有证票。健全制度机制,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等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4.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规范集中处置,并建立废弃物处置记录、回收协议且回收人资质合法有效。
5.“三小”综合治理成效明显。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依法登记建档或备案。从业人员须健康体检合格,加强“三小”综合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6.提高食品高质量发展水平。积极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通过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等方式,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政府出台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相关扶持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推动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监管监督坚决有力
1.重点整治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对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农村自办宴席管理,保健食品行业违法营销、欺诈误导消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取得显著成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2.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小超市、流动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1.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12345消费维权热线,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公开镇食安办办公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并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奖励举报人奖金,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建立健全社会共治制度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形式,有效治理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2.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
3.提升食品安全指数和创建知晓率。通过入户走访、滚动播放电子宣传屏、张贴健康卫生知识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0分以上。
4.发挥四员作用。乡镇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队伍,村(居)民委员会建立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区级政府有相关队伍建设管理、财政补助办法文件,并有效实施。
(五)创新示范引领
各村(居)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监管举措,取得显著成效。镇食安办要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在健全食品安全评价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等指标体系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镇经发办要在创新制度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整改和考核评价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10月)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村(居)社区对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4月)
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所涉从业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联动、重点突破、有效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5月-2022年6月)
按照创建目标,对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梳理创建经验和成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工作资料,上报自查情况报告。镇食安办组织进行督查,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
(四)考核评价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2月)
向镇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做好各项验收准备,迎接上级对我镇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是创建郊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全面提升我镇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前提保障,各村(居)社区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镇食安办要统筹协调,加强指导,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成立大通镇创建郊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
(二)扎实有效推进
各村(居)社区相关部门要认识到推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要加大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扎实有效快速推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
镇食安办加强对各村(居)社区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承担创建工作和责任,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上下联动,稳步推进。
(四)强化宣传教育
镇食安办及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重要意义。要及时报送创建工作进展信息,加强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切实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监管举措
镇食安办将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会,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注重总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提炼创建工作中的好的做法或特色经验。各村(居)社区要及时向镇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胡双雪,邮箱:1220141944@qq.com,电话:18656208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