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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5163581/202109-10993 组配分类: 展望“十四五”
发布机构: “十四五”规划蓝图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十四五”】郊区司法局“十三五”发展成就和“十四五”发展思路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1
有效性: 有效
【“十四五”】郊区司法局“十三五”发展成就和“十四五”发展思路
发布时间:2020-11-11 06:56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支持下,区司法局紧跟区委区政府中心大局,围绕省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中心能力、护航发展能力和保障民生能力,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今年以来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

  (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构改革后,设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把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纳入区“十三五”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郊区”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时期法治郊区建设实施纲要》、《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等文件,为依法治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治建设督察、领导干部述法、宪法法律法规学法考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法治、参与法治、促进法治的良好氛围。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区《规定》《纲要》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并给予了肯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并组织落实。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评审、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等制度体系。深化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区政府部门职责,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人员。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统筹行政执法力量,推进相对集中执法、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推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行差异化监管。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参与处理重大案件和重要招商协议审查,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区132名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加强行政复议,2017年至今,我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强化行政应诉,2017年以来,区政府本级发生的行政应诉案件(上期结转)20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减证便民告知承诺制。

  (三)人民解工作: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建立区、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8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0个,健全诉调对接、警民联调、访调对接机制。成立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铜陵市郊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完成新一轮基层调解组织换届,全区共有专兼职调解员439名。1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1人荣获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十三五”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纠纷52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司法确认150余件。

  (四)“两类人员”工作:组织区乡村、公检法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增强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招考7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加强了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矫正队伍建设。成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了“二级包案”。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奖惩委员会,对适用性社区矫正评估、警告、“两撤一收” 依法集体研究决定。成立特赦评审委员会,对符合特赦条件的1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特赦。开展对2017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法定(撤销)不批准出境进行备案,共备案320余份。建成郊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远程点名、监督系统。完成区划调整江北三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移交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550人,解除矫正588人,在册矫正95人。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积极落实相关帮扶政策,巩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组织实施黄丝带帮教行动。目前全区在册安置帮教人员715人。

  (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十三五”期间,在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工会、妇联、残联、武装部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法院、检察院、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共办理法律援助1206件。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9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组织法律服务所、乡镇调解委员会在平台中开设店铺,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制定《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区79个村(社区)全面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无缝对接,落实好刑事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工作。选任70名人民陪审员,推荐2名人民监督员。周潭镇基层法律服务所钱一礼荣获“铜陵好人”。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组织,制定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和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加强宣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七五”普法相结合,印发普法目录和普法责任清单,5次集中区直相关部门分别在桥南办、老洲镇、周潭镇、陈瑶湖镇开展了法治和扫黑除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加大线索摸排,发放致社区矫正对象一封信,积极开展“第二战场”;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9次对村(社区)“两委” 班子成员、后备干部人选开展联审。对9件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备案,做好1起瞿华龙案庭审旁听。抓好中央督导组和省委第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参与涉黑涉恶。

  (七)法治宣传工作:区乡两级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出台了《铜陵市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明确了“七五”普法目标任务。组建了区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队伍89支,招募100余名普法志愿者,培育了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190名,聘任了16名法治副校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以《宪法》宣传为重点、“法律六进”、“江准普法行”等系列普法活动。加大“法治超市”、“法律书角”、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区现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和悦村、五洲村)、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成功举办了“法润郊区·德法同行”论坛,法治情景歌舞剧《你在身边》,在省司法厅汇演中荣获三等奖。安铜办牧岭村荣获全省“法律进村”先进单位。朱文玉荣获省法宣办“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圆满完成市对区“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二、“十四五”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努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统、链、督 ”的作用,动员组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加强法治建设。全面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以新时代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鼓励一切资源和力量参与法治示范创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推动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 头雁效应”助推法治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 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高效、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制定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完善标准化制度体系及目录清单。切实履行社会治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能职责,优质高效完成社会治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社会治理行政决策,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在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中全方位参与的职责使命,全面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每一次执法活动都于法有据,努力实现每一件案件办理、每一份法律意见都能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重点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进“七五”普法完满收官,组建检查组对全区各级各单位部门“ 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高标准、高起点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动“八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考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制度,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创建普法品牌栏目、节目。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载体,引领带动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专兼职队伍,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双培养工程,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培训力度。

  四是加快推进法律服务公共体系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区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纳入“智慧郊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水平,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五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增强社会治理创新能力。坚持和发扬新时代“ 枫桥经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优势,深入推进 “ 行调对接” “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以双方自愿为前提,以查明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基石,通过调解达到案结事了、息诉止纷的目的,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推动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推进“ 智慧矫正中心”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分别控制在0.2%、2%以内。充分运用司法行政职能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严格落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项制度,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