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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6452744/202009-34679 组配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发布机构: 郊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郊区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5
有效性: 有效
郊区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5 01:57 来源: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郊区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

 

一、行政执法职责

执法部门:郊区审计局

职责:依法处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行为,依法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强制封存、通知暂停相关资金拨付与使用,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要求报送审计相关资料及依法审计处理。

二、执法依据

1.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3. 其他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

三、执法程序

1.对违反审计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图

 

 

 

 

 

 

 

 

 

 

 

 

 

 

 

 

 

 

 

 

 

 

 

 

 

 


 



 

2.郊区审计局行政强制职权运行流程图

 

  



3.审计处理权运行流程图

 

 

 


 四、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0562-289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