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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11027/202101-14704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4
有效性: 有效
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04-14 09:18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基本信息

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

联系电话:0562-2896694

邮编:244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无。

职能信息

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全区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登记和年度检查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五)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依法实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七)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统筹推进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开展捐赠和慈善救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十二)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行政区划信息的铜陵市郊区行政区划图。

(十七)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郊区民政局无内设机构。下设“铜陵市郊区城乡居(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救助类法律、法规和规章;

   2.管理审批各类社会救助工作。

   3.完成区民政局、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