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郊区经开区管委会对铜陵德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GWh动力电池PACK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铜陵市郊区新一路189号(大通工贸园光电智造产业园B区1号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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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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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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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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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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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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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GWh动力电池PACK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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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郊开函〔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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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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