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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1名学前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弥补教研员队伍在学前领域覆盖指导不足,解决局学前科力量薄弱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幼儿园中开展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工作,推选1名幼儿教师补充学前科力量。
一、工作目标
1.选拔1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一线幼儿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充实学前科队伍。
2.通过兼职教研员的示范引领,带动学科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学整体水平。
二、选拔岗位及名额
兼职教研员1名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专业素养。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与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现有公办幼儿园中层管理人员或教师;
4.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且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选拔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2040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材料评审登记表》(见附件2)、近五年(2021年以来)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拔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
(三)综合考核
采取材料评审和文字综合能力的方式进行,文字综合能力通过现场材料撰写的方式考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材料评审成绩×50%+文字综合能力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文字综合能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人员确定后视情补充原单位教学力量。
五、工作纪律
本次选拔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相关环节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选拔的教师,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报名表
附件2: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材料评审登记表
附近3: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材料评审细则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62-2896731
铜陵市郊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
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片
性 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民 族
婚姻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本人身份
职称 (职级)
取得时间
工作单位
全日制
教 育
学历
毕业院校及
专业
学位
在职教育
工作年限
进入事业单位时间
年度考核是否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次
是否为骨干教师
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是否有不得报考的情形
考核情况
工作学习 简 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家庭成员
称谓
出生年月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奖惩情况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相的情形,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本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意 见
中心学校 意 见
(盖 章)
2025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审查意见
附件2:
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材料评审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职称
2021年以来专题讲座、公开课(含送教)、教学比赛、基本功大赛等获奖情况
内容、获奖时间、组织单位、奖次
2021年以来论文发表、获奖、著作情况
标题内容、何时、发表在何刊物(组织单位)、奖次
2021年以来课题情况
课题名称、立项时间、立项级别、是否主持人、是否结题、结题时间
2021年以来个人综合荣誉
获奖时间、颁奖部门、内容
工作经历情况
任职时间、单位、任职文件名称和任职文号
附件3:
选拔学前兼职教研员材料评审细则
A级指标
B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个人教育教学实绩(70分)
专题讲座(10分)
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级(7分)
公开课(含送教)(10分)
教学比赛(10分)
优质课等单项教学比赛。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级(7分)
课题(10分)
主持课题: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级(7分)
参与课题: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
基本功(此项不累加记分)(10分)
论文(10分)
论文获奖: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级(7分);论文发表按照发表级别对应同级别获奖情况计分。
著作(10分)
已出版的专著,不含论文集。主编(10分),参编(5分)
个人综合荣誉(10分)
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综合性荣誉,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区级(7分)
计分说明:1.同一级别的多次活动最高奖次以满分计算,奖次之间按0.5分递减。 2.同一指标、同一级别的多次活动或多项奖励累加计分。3.单项得分若超过该项所赋分值,按所赋分值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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