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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F11220227W/202511-00027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郊区2025年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药房”创建合格单位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郊区2025年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药房”创建合格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08:52 来源: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郊区2025年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药房”创建合格单位的公示

 

为促进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联合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医保)依照《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标准(试行)》开展现场检查验收,以下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规范药房(库)”创建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卫生院

2.铜陵市郊区老洲镇卫生院

3.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卫生院

4.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卫生院

5.铜陵市郊区铜山镇卫生院

6.铜陵市郊区普济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铜陵市郊区华康医院

8.铜陵市郊区悦康医院

监督电话:0562-5823250

地址:铜陵市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1号楼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