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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D051001/202506-0001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3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30 09:05 来源: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程波代表:

你提出的人大代表建议第62号“关于加强耕地管护工作的建议”十三--6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是加强科学评估和规划,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政策,做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如郊区安铜办地处远郊属丘陵地区,田埂地坝甚至山林都划归为基本农田,一条机耕路都无法修建),结合地域实际科学合理的下达流失耕地及新增耕地的指标”的建议方面:郊区高度重视耕地的科学评估与规划工作。在土地利用政策制定方面,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地实际状况,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于 “多规合一” 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我区已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各地区进行深入调研,像郊区安铜办这样的丘陵地区,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调整规划,既保障基本农田的划定符合耕地保护要求,又尽可能满足当地实际生产需求,科学合理地下达流失耕地及新增耕地指标。同时,积极利用现代测绘和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规划的精准度和科学性,为耕地管护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二是给予政策支持,增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变现行的粮食补贴实行的“普惠制”模式,加大对粮食生产大户的扶持激励政策。”的建议方面: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郊区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优先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目前,已对多个重点区域的灌溉排水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有效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的抗灾能力。关于粮食补贴政策,我们充分认识到现行 “普惠制” 模式的局限性,正在积极探索调整方向。一方面,稳定并逐步提高现有补贴标准,确保农民的基本收益;另一方面,研究制定针对粮食生产大户的专项扶持政策,包括加大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提供农业技术指导与培训、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以激发种粮大户的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耕地的有效利用。

三、关于“三是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村民将手中零散的土地统一流转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保障农户收益的同时保证土地的使用率。”的建议方面:土地流转是提高耕地使用效率的重要途径。郊区积极鼓励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挥引领作用,引导村民将零散土地进行流转。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规范流转程序,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向农民普及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和成功案例,消除农民的顾虑,提高其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目前,已有多村成功开展了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后,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不仅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四、关于“四是完善法律法规,出台地方性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如对农户承包地荒废的情况征收税费,以此有效减少土地荒芜的现象发生。”的建议方面:郊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关于《铜陵市郊区严格耕地保护的若干措施》,明确坚持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及时调整不符合严格管控“非粮化”要求的农业扶持政策,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新增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改变耕地属性行为,已经建设的限期退出,拒不退出的按照《粮食安全保障法》相关规定,不得享受种粮补贴等资金补助政策,对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依法处以罚款。加强耕地撂荒监测,支持镇村采取流转、代耕代种及托管等措施恢复耕种,防止产生新的流失耕地。土地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由承包方依法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后续郊区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地方性法规的调研工作,将对农户承包地荒废情况征收税费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力求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耕地保护法规,以进一步强化对耕地的保护,有效减少土地荒芜现象的发生。

五、关于“五是严格执法及监管,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坚决有效遏制耕地流失的势头,确保找回的耕地真耕种,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减少图斑点任务,减轻基层负担。”的建议方面:一直以来,我们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了严格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在监管执法方面,区农业农村局、区自规分局及各乡镇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的通知》,切实履行“巡查、制止和报告”职责。开展全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监管,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工作动态评价和通报机制。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耕地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提高监管效率。在找回耕地的后续监管中,我们也将持续强化措施,确保找回的耕地真正用于耕种,防止永久基本农田 非粮化非农化,努力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主办(分办)单位:区自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

办复类别:A

人:谢思才

联系电话:0562-289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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