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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0U067252/202507-00010 组配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发布机构: 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李唐芳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2
有效性: 有效
李唐芳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2 15:09 来源: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李唐芳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卫医罚【2025】3号

处罚名称

李唐芳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10000元

处罚事由

李唐芳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唐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7-2

处罚机关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编码

340711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7-2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公示期限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