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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0031084397/202502-00049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郊区大通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社会征集】关于征求《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8
有效性: 有效
【面向社会征集】关于征求《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8 16:38 来源:大通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起草制定了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村、有关单位、社会公众进行征集意见,请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此次意见征集时间为30天,如有意见请于20253月19日下午5:00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邮寄地址:郊区大通湖镇龙山路132号)或电子邮件(邮箱号:592123490@qq.com)形式,反馈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8861012,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

防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社会公众、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和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大通镇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控时间安排

集中防控时间:2025年3月29日至4月6日,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30分,如遇雨水天气取消防控,镇防办将另行通知。

二、防控人员安排

1.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镇应急办全体成员在岗、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全体人员在岗。

2.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专(兼)职护林员全员在岗值守。

3.镇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全部集中,分组巡逻、值守。

4.镇抽调的文明祭祀劝导员按要求在岗履职(部门负责人负责按时间、地点通知到位)。

5.镇民政办做好花园山公墓森林防火工作。

6.大通派出所安排一定警力在岗。

所有在岗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岗,确需请假的,须报镇指挥长批准。

三、防控工作安排

1.镇指挥长要坐镇指挥,亲自部署,深入一线督查,充分掌握本区域防控情况,及时调剂防控力量。

2.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每个防控点不少于2名护林员的要求。所有专(兼)职护林员要按照网格化安排全部到岗到位、履职尽责。集中坟区护林员蹲点值守、劝导,散坟点防控区域护林员循环巡查、劝导,工作时间为上午6点30分至下午6点,所有护林员保持通讯畅通,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参与扑救。

3.重点防控点由各包保负责人负责,一般防控点由各村(居)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负责,负责做好防控工作人员到位、时间到位、器材到位、劝导到位、红袖章配发到位。

4.各包保负责人原则上不安排在防控点值守,主要负责对本辖区防控开展情况循环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与镇防办保持信息互通。

5.大通派出所按照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处理好突发事件,对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依据《治安处罚法》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好各防控点正常祭祀秩序。

6.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及各防控点负责人要特别注意早上、中午和傍晚等薄弱时段防控人员安排,做好交接工作,禁止出现防控时间空白点。

7.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如发生火情,火情信息要立即上报镇防办,避免迟报、漏报和多头报送。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在上报的同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及时报告扑救动态,初判可能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镇防办及时报告区防指。

四、防控纪律

1.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护林员严格按规定全员在岗巡查、值守,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报各单位包保负责人同意,各包保负责人要做好防控力量调剂。联系村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离岗的需报镇指挥长同意,现场要明确一名同志全权负责防控指挥工作。

2.严格森林防火纪律,对野外用火和网格化包保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对包保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照《铜陵市郊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五、相关保障

1.车辆安排:党政办安排两辆防火专用车,保障督查、物资运输、应急等工作。

2.后勤安排:在集中防控期,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做好防控工作人员中午盒饭等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火灾时,党政办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扑救队员的盒饭和饮用水保障工作,并组织车辆派送到位。

3.器材安排:镇应急办做好防火器材库管理,对扑火器具所需油料和消耗物资进行补充,并做好防火器材调运工作。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再次对村级防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对消耗物资及时补充,备足防火器具油料,确保随时调用。

4.其他安排:在发生火灾时,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做好火灾发生地带路人、砍路人的召集工作,配合应急队员开展扑救工作。

 

 



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频繁,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森林火灾风险显著上升。近年来,因清明祭祀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也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为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森林资源分布、地形地貌、气候特点以及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规律等因素,制定了本通知。
二、起草依据
本通知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行起草。同时,参考了周边地区在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确保通知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内容
(一)防控时间安排
明确了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集中防控的具体时间,即从3月29日至4月6日,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30分。同时,考虑到雨水天气对森林火灾风险的影响,规定如遇雨水天气取消防控,由镇防办另行通知。这一时间安排充分考虑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时间规律和森林火灾风险的时段分布,确保防控工作能够精准有效地覆盖高风险时段。
(二)防控人员安排
详细规定了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镇应急办、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全体人员,以及专(兼)职护林员、文明祭祀劝导员、民政办、大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在岗值守要求。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防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所有在岗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岗,确需请假的,须报镇指挥长批准,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防控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确保防控力量的稳定和充足。
(三)防控工作安排
从镇指挥长的坐镇指挥、护林员的网格化值守、重点防控点的责任落实、包保负责人的巡查监督、派出所的应急处置、薄弱时段的人员安排、火情信息的上报与扑救等多个方面,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要求各村(居)社区、经合社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每个防控点不少于2名护林员的要求,合理安排人员,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强调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参与扑救的重要性,以及对较大森林火灾及时上报区防指的要求,确保火灾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四)防控纪律
明确了各村(居)社区、经合社、护林员严格按规定全员在岗巡查、值守的要求,以及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对野外用火和网格化包保严格执行“三个一律”的纪律规定,即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对包保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这一纪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旨在通过严肃的纪律约束,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因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
(五)相关保障
从车辆安排、后勤安排、器材安排和其他安排四个方面,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防控工作的后勤保障进行了明确。党政办安排两辆防火专用车,保障督查、物资运输、应急等工作;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做好防控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防控人员能够安心值守;镇应急办要做好防火器材库管理,补充扑火器具所需油料和消耗物资,确保防火器材随时调用;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做好火灾发生地带路人、砍路人的召集工作,配合应急队员开展扑救工作。这些保障措施为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大通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