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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郊区住建局与郊区财政局共同印发了《铜陵市郊区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郊建[2025]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主要精神解读如下:
一、背景:结合农房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作。加强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计划并实施改造,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二、目的:通过拆除重建(D级危房)或加固修缮(C级危房),解决房屋结构倒塌、漏雨渗水等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的根本目标。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体(低保户、特困人员、因病因灾致困家庭等),避免因住房安全问题导致返贫,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动态监测新增危房,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三、政策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5〕147号)、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函〔2025〕130号)。
四、起草过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铜陵市郊区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结合《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4月27日经区住建局起草初稿并同步征求区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于4月30日两部门联合发文。
五、主要内容
(一)申请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前期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农房。
(二)危房定义:农村危房按其危险状态分为C、D两级。C级危房是指地基基本稳定,个别非承重构件受损破坏,经过加固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D级危房是指地基基础出现损害,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改造方式: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四)建设标准: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这是改造工程质量标准,也是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认定标准。
(五)工程竣工验收:危房改造任务应在当年底完成。住建局收到各乡镇危房改造申请后及时组织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乡镇、村庄、农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照质量标准要求逐项检查,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拨付补助资金。
(六)补助标准:房屋重(新)建3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房屋修缮加固1.2万元/户,其它5类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修缮加固1万元/户。农房抗震改造新建和加固补助标准参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由财政局“一卡通”拨付至农户账户(若非本人账户,需写情况说明)。
(七)实施程序:户申请→村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乡镇入户审核,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户居住房屋的危险等级进行认定,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区级审批(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危改对象的身份审核,区住建部门将农户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报审),区住建局汇总确定补助对象,并将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与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收集整理相关纸质档案资料,网上录入信息→乡镇、村组织农户开工建设,并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区相关部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逐户开展验收→乡镇汇总上报验收合格的改造农户的一卡通账户信息,上报区住建部门审核后,由区住建部门汇总报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资金打卡到户。
咨询电话:0562-2896675
联系人:郊区住建局 沈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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