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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郊区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各校园以“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为目标,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方位推进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现就做好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确保应助尽助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资助工作的开展,积极利用家长会、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资助政策,营造浓厚的资助氛围,全面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应助尽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都能顺利入学。
二、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成立由学校一把手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落实任务分工。
(二)完善相关制度。各校园结合本校实际,修订完善学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制度。
(三)强化人员培训。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确保资助工作人员能够掌握政策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及系统的操作应用。
(四)落实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实效。各校园要充分利用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精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做好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园内资助管理工作,制定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园内资助资金的足额提取和支出,留存相关票证。
(五)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各校园要用好线上、线下两条宣传主线,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讲好学生资助故事,提升学生资助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要注重挖掘资助典型案例和资助故事,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宣传。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
(一)政策宣传阶段(2月14日至2月28日):
各校(园)结合入学教育,“两节课”、班会、家长会、宣传栏、工作群、家校群、发放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务必确保每个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二)精准认定阶段(2月28日至3月24日)
各校(园)要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即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精准认定,应助尽助。
(三)材料提交阶段(3月24日至3月28日)
学前教育3月28日前报送政府资助及园内资助电子版、纸质版资助花名册(本园存档)。
义务教育3月28日前自行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账户并报送电子花名册,纸质版花名册(学校存档),注意保存银行回单。
电子版请发资助群(请务必注明单位)。
(四)系统填报阶段(3月24日至4月30日)
各校(园)要在3月24日前完成省建档立卡系统的上报,4月30日前完成全国资助系统的填报,填报内容包括国家政府资助以及校园内资助模块。
咨询电话:0562-2899971
郊区资助中心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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