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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D051001/202504-00003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5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4-15 10:2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
类别

抽查
事项

1

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检查

林地类检查:1.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2.需采伐林木的,应当检查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3.是否存在以临时使用为名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使用林地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第七十三条。

 

 

林木采伐类检查:1.是否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2.是否按照规定和相关标准完成更新造林。

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2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检查

1.生产用地土地属性;2.承诺践诺情况;3.植物新品种引种授权情况;4.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5.林草种子标签保有及规范填写情况;
6.是否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7.是否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有效区域外开展生产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8.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六条,《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