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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9.90
0.00
18.40
1.50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9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上年及本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公务。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4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按预算文件要求核算公务车辆运行费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上年及本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公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按上年平均及本年需要测算保持一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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