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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D051001/202502-00003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关于召开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等乡镇(不含大通镇、桥南办事处)标定地价制定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2-10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关于召开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等乡镇(不含大通镇、桥南办事处)标定地价制定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 10:59 来源: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关于召开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等乡镇(不含大通镇、桥南办事处)标定地价制定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拟举行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等乡镇(不含大通镇、桥南办事处)标定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312日上午9:00。

(二)地点: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

听取汇报并讨论郊区老洲镇等乡镇(不含大通镇、桥南办事处)标定地价制定成果的合理性、可行性。

三、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代表在申请参加听证会时,对听证事项应有明确的书面意见、建议。拟定听证代表15人至30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遴选。

本行政区域内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申请成为听证代表。

四、报名办法

(一)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截止时间:202531017时,现场登记地点为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2005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本公告所列人数的,所有申请人为听证代表;听证代表的申请人数超过本公告规定人数的,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待听证代表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对项目成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2005办公室。

(四)未尽事宜,请与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2005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雪琳

联系电话:0562-2891032

    箱:2391960516@qq,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