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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F11220227W/202506-0001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0
有效性: 有效
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15:58 来源: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1.选购食品需谨慎。前往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店铺购买包装完好、标签标识完整的食品。不购买死因不明畜禽和来历不明食材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加工食品需当心。对受断电超过24小时的冰箱储存食物在食用前应确认其是否腐败变质,腐败变质食材要及时丢弃。对受洪水浸泡的刀、板和盛装熟食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用蒸煮等方式消毒杀菌。

3.饮食安全需留意。不饮用不洁净的水,不食用被水淹泡过已经腐烂的蔬菜水果以及霉变的大米、玉米、花生等食物。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等,预防引发食物中毒。

4.外出就餐需注意。尽量选择资质齐全、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单位就餐,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减少食品浪费。

5.广大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