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水利厅、市安委办、市水利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水利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清仓见底。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排查整改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真正把基层基础筑牢夯实。
二、主要任务
(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制度,包括责任划分、监督程序、事故处理、违规处罚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且紧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执行监管任务,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安全设施、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巡查等。同时,还应规范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表现进行,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罚。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处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定期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水平。
(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堤)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
(三)水利基础设施加固提升。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底前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隐患整治,确保重要江河堤防到2026年全部实现达标。加快蓄滞洪区工程及安全设施建设。
(四)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突出“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对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常见隐患检查方法》,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加强消防检查,切实抓好施工场地办公及生活区、房屋建筑、档案馆(室)库(机)房、水利后勤保障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汛仓库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加强燃气、各类电动车辆充电、临时用电、电气器具、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五)加强应急值守与应对能力。结合防汛准备工作,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应急管理,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一旦发现险情或事故,务必快速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台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实行闭环管理。
(七)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充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系统,持续更新完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项目信息。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每月开展安全状况评价,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精细化、信息化。及时更新管理系统中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人变更信息。强化预报预警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八)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事故隐患的理念,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强化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考核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开展调研,扎实推进治本攻坚工作。二是强化巡查机制,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将“回头看机制”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