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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07110636425536/202407-00014 组配分类: 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郊区中小学培训机构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郊区中小学培训机构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7-12 11:18 来源:郊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对郊区中小学培训机构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排查全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机构经营情况,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中小学培训机
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现将具体工作事项计划如下:
一、抽查事项
培训机构重点检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情
况。(结合全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清零实际,区教育局牵头做好
部门联合抽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工作)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本次抽查活动的抽查对象为全区培训机构,抽查基数为8户,
抽查比例不低于 10%,结合实际至少抽查 1 户。
三、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牵头做好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区文旅体局抽
取具体监管对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经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
合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现问题需按
要求落实整改。
四、工作阶段
抽查工作从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分三
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4 月 30 日前),区文旅体局在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完成对象抽取,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地检
查队伍。
(二)实地检查阶段(10 月 20 日前),执法人员要如实记
录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表格,并要求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或者企业盖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11 月 20 日前),要牢固树立“抽查
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规定时间内,将抽查检
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请示,及时汇报,
并在检查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