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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K16452795H/202506-00024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郊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0
有效性: 有效
郊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10 09:49 来源:郊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计对象: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组织以及公用企事业单位依据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上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三条  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统计、督查、通报工作。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数据作为当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统计中涉及数据均以郊区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