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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17223719/202407-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郊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郊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4-07-12
有效性: 有效
郊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08:24 来源:郊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文本下载

各乡镇办、区经开区,局内各专业:

《2024年全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乡镇办、区经开区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统计局。

(联系人:钱茜妍,联系电话:2897051)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全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4年全省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郊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4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提升统计普法精准度,提高统计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统计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提升统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合肥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统计专业培训、统计法治培训等重要内容。积极向区司法局申请并落实“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巡讲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纳入讲座重点内容。引导广大统计干部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真功夫,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运用到各项工作中,持续提升统计法治水平。

(二)深入学习党内法规。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基本功,深刻理解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按要求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三)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级统计部门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增强统计工作者国家安全意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定期学习、网上测试等方式,不断强化统计人员依法办事思维,坚定依法行政理念。

(四)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面向统计干部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紧紧围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工作安排

1.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各级统计局负责同志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讲法治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践行。

2.推进党支部深入学法。局机关各党支部对照年度普法学习内容,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开展学法活动,并及时开展交流研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

3.常态化开展学法。组织统计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安徽省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开展常态化、系统性学法活动,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法情况考察测试。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宣传活动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学法活动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把普法工作纳入统计培训重要内容,结合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4.组织参加统计法治培训活动。坚持以会代训、以学促干,组织举办全区统计法治讲座活动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提高业务水平,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组织参加全省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和执法检查文书,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能力,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5.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健全完善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长效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6.深入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抓住“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大力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单位”等多方位、多层次的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7.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郊区统计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责任。要将日常普法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采取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品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切实把每一次执法办案行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

8.深入推进“普查+”“业务+”等普法模式。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访户入企、基层调研、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等工作开展普法,持续向统计调查对象和普查对象宣法普法,着力宣传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统计法治知晓率。

9.持续加大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利用全媒体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统计法治意识。区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统计法〉——统计工作的根本法》《依法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微视频,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宣传氛围。

10.推进统计法治文化建设。将统计法治宣传与各类文化活动紧密结合,注重与各级政府、各部门协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法治作品创作比赛,巩固扩大统计法治宣传阵地,提升统计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11.加强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普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各级统计机构要及时传达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和领导批示内容,并组织本地区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