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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具有安徽省铜陵市郊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具有安徽省铜陵市郊区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二、申请审核程序:
(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二)逐级审核
1、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对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区残联审核。
2、审核:区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3、审定:区民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对审定合格的材料,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逐级退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长期公示。对审定符合条件的,乡、镇、办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区民政局应在官方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主要公示申请人姓名、享受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不得公开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无关的信息。公示中发现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经核实后,按规定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补贴资金。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桥南办残联
联系电话:0562-38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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