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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40711MBOX73680Q/202404-00027 组配分类: 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发布机构: 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14号: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的通知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4-04-24
有效性: 有效
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14号: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11:09 来源:郊区文旅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文本下载

《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

2024年3月4日       

    



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


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有效实施,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