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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5:24 来源:郊区水利局 字体:[ ]

铜陵市郊区水利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铜陵市郊区水利局编制而成。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5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局联系(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电话:2896679,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准确高效。2025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水利领域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以任何形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拟发布信息审核。我局拟发布的信息由各科室提供初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相应分管负责同志审定,最后报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分管副局长最终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二是加强保密审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培训,严格落实保密信息审查的职责分工及相关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加强业务文件规范发布。对我局已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按照新标准、新要求修改完善,对政策文件起草、校队、印发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格式正确、内容合理,做到规范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水利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清除无效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平台账户管理,确定专人账户管理员,专职上传相关信息,及时更新调整单位本级公开目录和新媒体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测评整改工作定期专项调度,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加大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整改问题。本年度未邀请第三方开展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未及时有效发布,对新形势、新政策、新标准的适应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对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掌握了解不够及时,主动回应针对性不足。
    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及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相关工作例会,及时传达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提醒各责任科室及时将需更新信息按时报办公室汇总、发布。二是根据水利工作职能,针对水利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回应。
    下一步一是加大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力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规范发布相关信息。二是深化为民服务意识,接受群众监督,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来抓谋划、办事情,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