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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老洲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tljq.gov.cn/openness/OpennessAnnualReport/show/3712.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老洲镇党政办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2-2993024,电子邮件:Lzzdzb2024@163.com,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郊区老洲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提升公开质效、优化服务体验为目标,持续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重点领域信息等专栏建设,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范围和责任部门,深化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积极履行主动公开职责。现将我镇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镇以落实《2025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为主线,不断巩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截至目前,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总量达846条,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其中,社会救助领域类信息52条,惠农惠民资金信息155条,政策解读类3条等。在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中,按要求公开发布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3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函2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定期全面排查错敏词、错链;明确政务公开各模块内容、形式,要求各部门协调合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核心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意见征集反馈、惠民惠农等相关信息,同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强镇村两级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检索查询、办事服务相关咨询、政策文件解读宣传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由镇党委、镇政府统揽全局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架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核心引领作用,深度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与任务分工,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以严格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的规范开展。积极主动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纳群众的监督意见。2025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一些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信息方面,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升;二是政务公开的互动性还不够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与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息的公开力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二是创新互动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建立健全公众诉求收集、反馈与督办闭环机制,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政民互动桥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