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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4:57 来源:郊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电话:0562-2890060,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关键一年。我局坚持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锚定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目标,将政务公开与“三农”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从“规范达标”向“提质增效”转变。

(一)主动公开。围绕“三农”重点任务精准发力,全年围绕“三农”重点任务精准发力,全年共发布涉农信息256条。其涉农补贴领域55条、应急管理12条、主动回应15条。深化政民互动,提升传播效能,组织新闻发布会2场,聚焦和美乡村,长江禁渔等主题回应关切,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郊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审查流程,重点审核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合法性,全年未发生违规公开信息情况。建立信息动态管理机制。针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实行“定期梳理+动态更新”模式,确保公开信息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拓展政策咨询、意见征集以及结合农技下乡等多元互动场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互动交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优化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动态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聚焦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部门预算决算等重点涉农事项,精准筛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进展成效等信息,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准确、重点突出,为社会公众参与农业农村建设、监督政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动态更新等制度,严格执行 “三审三校” 流程,从源头把控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公开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方面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另一方面新媒体平台互动性不强,回应群众关切的效率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方面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202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采用问答形式、文字解读、发布会形式等多元化形式进行解读。另一方面提升平台互动效能,优化新媒体运营机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咨询和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