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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2025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40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96674;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服务优化、交通拥堵治理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出行密切相关的事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今年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同步组织解读。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21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财政资金信息11条、交通运输领域信息26条,公开内容涉及公路建设及养护、公共交通等多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明确岗位职责,负责信息公开的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同时,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有效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度,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交通局”栏目的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栏目信息常更常新,符合上级考核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特别是针对交通工程建设、公交线路调整等民生事项,做到第一时间发声。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网站普查与不定期巡检,对指出的错敏词、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迅速响应,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会,组织各科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提升业务能力与责任意识,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三是主动接受评议。我局自觉将政务公开置于阳光之下,2025年我局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公开的具体性、详实性方面尚有提升空间;二是目前政策解读形式相对传统,运用可视化、场景化、通俗化语言进行解读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切,细化更详细的公开内容;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积极探索图解、直播访谈等生动活泼的解读形式。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定制差异化解读内容。在政策制定初期即考虑解读方案,实现政策与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