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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0:13 来源: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统计数据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发展改革委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人民政府;邮编:244000;电话:0562-28966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内容审核,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工作中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群众关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政策解读与回应机制,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由部门负责人及主要领导定期开展政策解读,并同步转载上级权威解读,有效满足企业与公众的政策需求。全年共发布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委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落实省、市、区《重点工作清单》要求,细化任务至各科室及个人,严格实行“三审”制度,加强自查与无效历史信息清理工作。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及时传达标准与要求,确保公开信息规范有效。健全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策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领导机制与工作规范,切实发挥平台服务效能。定期开展平台维护与更新,保障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事财务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加强政策解读与重点领域栏目内容发布。不断强化回应意识,今年以来发布回应信息13条。同时,加强平台日常监管与错敏词筛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可靠,坚决防止泄密风险。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学习。我委先后多次召开培训会、推进会、任务分解会议,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是不断整改提升。结合第三方测评反馈进行查缺补漏,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是做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2025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重点领域关键信息披露少,政策解读深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督乏力,外部反馈处理不及时;人员素质待提升,专业能力与服务意识不足等问题,影响公众知情权与政府公信力。

(二)改进情况:丰富公开内容,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完善监督考核,加强内外部监督,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开展专业培训与服务教育,提升人员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