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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0:46 来源:郊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5号楼北侧20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90060;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2023年,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共发布14条,其中意见征集7条,意见反馈6条,规划计划1条。

2、管理公开。及时发布本部门权责清单,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与省、市统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22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

3、结果公开。按月将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时在网上公开。2023年在“决策部署落实”栏目发布信息13条。

4、执行公开。2023年,在“涉农补贴”栏目下发布信息45条。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41条,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4条。

(二)依申请公开。截止至20231231日,郊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网站内容检测,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推进监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已纳入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统一要求,对网站栏目架构、功能模块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网站功能与业务职能的有效融合,推动网站提质增效,同时在保障平台深度融合的情况下不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做到不该公开的不公开,应该公开的积极公开。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时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月度自测、季度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另外,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机关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来看,运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与局属各业务配合及时发布信息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考核要求,一是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政策影响力和知晓率;二是进一步增强我局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及时增补、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