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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08:49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 号)文件要求,综合各乡镇办和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报告全文主要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四号楼1016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96915;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测评整改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开展区政务公开平台向市政务公开平台数据迁移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0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开展在线访谈3场、参加行风热线4场次。持续深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专题建设,2篇政策解读获评市级优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主体责任制度,全年共开展培训5次、出监测清单45期、报告16份、政务公开情况通报3期,整改问题信息13000余条。开设“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多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策咨询服务窗口”,新增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及版权、交通运输和统计等5个领域领域,将全区基层“双化”领域拓宽至31个,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确定村级试点示范点1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办理流程,全年共受理6件、办结6件,办结率100%。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8件。搭建政策文件库,公开政策文件46条、政策兑现41条、解读信息43条,向市报送解读材料4篇,入选优秀政策解读案例2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据政务公开平台集约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区政务公开平台向市政务公开平台数据迁移工作,确保了市、区两级平台平稳过度,数据顺利对接。自8月份集约平台上线以来,区政务公开办对标《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优化公开栏目设置,调整页面布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法定公开内容以及专题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

扎实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计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坚持规范管理、跟踪问效、问题导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高效落实。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体系的一部分,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全区社会评议活动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6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省、市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及兄弟县区的创新做法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政策的发布数量及其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利企便民政策的咨询及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领域公开存在短板和不足,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显现。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创新政策发布解读形式采取政策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图文解读、动漫视频等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解答群众疑惑,释放政策红利的重要载体;二是归集整理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关注群众关切的医疗、卫生、养老及办事创业等热门主题,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策服务机制流程;三是完善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2022年底,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区村(居)务公开工作,区政务公开办牵头推进灰河乡五洲村村(居)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落实村(居)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做好目录内各事项的主动公开,将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公示,以确保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