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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0:28 来源:郊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 号)文件要求,结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实际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6 项内容在铜陵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2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铜陵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电话:0562-28969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郊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327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30条,政策法规6条,建议和提案办理10条,行政权力8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6条,新闻发布6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6条,监督保障10条,就业创业领域27条,公共服务20条。所有公开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理顺公开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管理、发布等工作,配合上级做好评测和审查,及时向社会发布生态环境业务公告以及日常工作动态。定期自查自纠,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标准,逐项逐篇核对,重点关注栏目是否超期未更、发布内容是否存在表述性错误等内容,有效保障平台优质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保障。认真研究省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分工,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工作落实。二是注重社会监督。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积极公开主动回应、互动回应等信息,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对照每季度测评反馈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及时公开整改内容;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改进情况:一是补齐短板,落实责任科室,强化政策解读优秀范例学习,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工作学习,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