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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01:22 来源:郊区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郊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郊区政府大楼三楼,电话:05622896051,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郊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公开、便民、标准、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主动公开的,均按照主动公开的目录和时间要求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9条,行政权力运行53条,政策法规13条,政策解读16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0条,财政资金7条,招标采购2条,新闻发布8条,工作推进27条,通知公告2条,数据发布4条,普查专栏3条,基层统计9条,监督保障22条,应急管理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5条,其他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落实新媒体内容发布“三审制”,建立新闻稿件人员登记,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运行“宁国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方法、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科室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安排一名局党组成员分管,一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局机关各科室、调查队配合完成。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会议,认真学习和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市级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和培训,不断补缺补差,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区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了制度建设,丰富了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受数据报送、审核、发布机制的影响,部分公开的内容时效性还不够,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区统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奋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