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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科经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8:12 来源: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上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履行《条例》法定义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主动公开为抓手以依申请公开为补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关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畅通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2020年度里,我局主要公开的是科技创新活动、全区工业运行态势、政策法规、业务文件方面信息、回应关切等,全年累计公开75条信息,其中机构领导4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4条、政策法规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6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资金4条、招标采购4条、行政权力运行7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条、新闻发布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8条和其他信息1条。2020年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严格按有关要求将信息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我局设立了监督电话,受理社会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接到投诉电话。

2.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申请公开收费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依据我局“三定”机构职能方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工作职责,更新2020年政务公开全清单,并按时限做好公开。

2.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

1、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及时完成相关目录的编制,对照目录公开事项内容。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内容,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审核。定期发送科经工作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重点加强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并对不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围绕新《条例》修订七大亮点,即时转发解读文件材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力量汇集,确保新《条例》宣传贯彻认识到位。

       (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实施公开透明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路径,着力联通政务与人民群众。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资源优化、方式多元、信息易得的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现资源更优、渠道更多、信息更易得等一系列便民新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取得了成绩,但是还存在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定政务公开重点,提升政务公开时效。增加信息公开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通过网站公开的信息量比较较多,但通过其它方式如报纸、电台等渠道公开的信息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