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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2:53 来源:郊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郊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联系电话0562-2896875;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184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府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信息。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全链条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对报送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智能化、个性化建设,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第一时间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丰富公开形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和原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信息,设置咨询电话,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继续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加强对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每季度召开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强化对我局政务公开一线人员的业务指导,同时对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总结提高。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2020年郊区交通局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四个季度考区直部门政务公开考评成绩均名列前茅。区交通局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无。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时传递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着力加强短板领域公开水平提升,积极参加各季度区政务公开整改提升培训,学习先进部门和地区的优秀经验,不断提升自身政务公开水平,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全面实施公开透明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主动公开各类民生事项事项,补齐政务公开信息领域短板,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同时向办事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咨询,答复等综合服务,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但对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数量还不够多,覆盖面还不够广;二是公开形式略显单一,内容有待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队伍,强化培训,明确工作规范,熟悉工作程序。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按照要求需要公布的信息之外,其他工作日常动态也应全力收集予以发布,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以及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采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