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qbmjd/202201-0000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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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国土资源 | 生成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机构: | 区自规划分局(林业局)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自然资源 | 有效性: | 有效 |
标题: | 【区自规划分局(林业局)解读】《铜陵市郊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文字解读 | 信息来源: | 区自规划分局(林业局) |
2021年8月31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签发《铜陵市郊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9年7月11日,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作出制度安排和全面部署,决定从2019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0年4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皖政〔2020〕24号),对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铜政〔2020〕49号)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我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铜陵市郊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
2.《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皖政〔2020〕24号);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铜政〔2020〕49号)。
《工作方案》的出台,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利于全面摸清我区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清晰界定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有效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到位、权力交叉重叠、边界模糊的问题,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工作方案》包括五大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目标。该《工作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坚持物权法定,依法依规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权利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工作目标是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配合完成部、省级负责的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市、区两级政府负责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以及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全区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四、工作目标
明确时间节点。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021年8月31日前),主要是制定实施方案,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底),配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本辖区内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郊区分局根据区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清单,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第三阶段,全面覆盖阶段(2023年及以后),在基本完成全区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加快开展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最终实现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五、主要任务
明确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一)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二)开展由我区负责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等水流、湿地、草原、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三)强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
六、创新举措
明确部门职责。划定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各乡镇办等部门任务分工。
七、保障措施
明确区级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
八、下一步工作
要求各乡镇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财政保障。
解读机关: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郊区分局
咨询科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562-2896853